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体育学院关于2022年春季学期推荐拟发展对象的通知


2022年04月25日 16:38  点击:[]



学生党支部、研究生党支部:

现将本次推荐拟发展对象相关要求通知如下,请参照执行。

一、指导思想

为进一步规范我院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程序,保证学生党员的质量,依据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、《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》和《中共三峡大学委员会发展大学生党员工作实施办法(试行)》,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细则

二、推选原则

公平、公开、公正

三、发展对象候选人标准

1、思想方面

1认真学习党的理论体系,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

2热爱学校,关心集体,积极参加学生管理工作,热心为同学服务。

3)认真参加党支部组织的学习、讨论和各项社会活动。

2、学习方面

1)学习勤奋刻苦,成绩优秀,在学习上能够带动同学共同进步。

2)所修课程成绩均达到合格以上,一学年无挂科(补考通过除外,补考不得超过1门)。

3、其它方面

1)自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时间至今1年及以上,并已获得积极分子党校培训结业证且连续培养期间考察合格者;

2)遵守校纪校规,无酗酒、旷课、违章使用电器、私自校外住宿等违纪行为,无受院校通报批评及处分的行为;无不文明行为,无恶意拖欠学费的行为,无不作为不担当行为。

4、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,可以优先推荐:

1)获得省级及以上表彰奖励者(如省级百生讲坛优秀主讲人、全国大学生自强之星、湖北省五四青年奖章、湖北省优秀共青团员、全国五四青年奖章、全国优秀共青团员、长江学子、向上向善好青年等荣誉表彰,学科竞赛奖励除外);

2)在见义勇为、助人为乐、奉献爱心等方面表现突出者;

5、长期不参加青年大学习、团日活动等政治理论学习活动者,不予推荐,由学院团委提供考勤数据。

四、推荐流程

1、各团支部推荐候选人,在规定时间内向各党支部上交个人资料。

2、各党支部牵头组织对候选人进行各项考评。

3、各党支部根据考评结果上报学院党委候选人最终名单。

4学院党委研究决定发展人选,并进行公示。

五、综合考评评分细则

★本科生:

1综合测评(35%

候选人上一学年综合测评排名所对应的“积分*35%”即为本项得分(具体

见下表)。

专业综测排名

积分

积分*35%

专业综测排名

积分

积分*35%

10%(含)

10

3.50

51%60%

5

1.75

11%20%

9

3.15

61%70%

4

1.40

21%30%

8

2.80

71%80%

3

1.05

31%40%

7

2.45

81%90%

2

0.70

41%50%

6

2.10

91%100%

1

0.35

2、班级考评35%

班级考评由各班团支书组织实施,班级其他成员参与投票(包括候选人)。

考评等级分为优秀、合格、基本合格,优秀记10分、合格记7分、基本合格记4分,优秀比例不得超过候选人总数的30%(参与投票人数至少需达到班级人数的2/3)。

3、辅导员及支委考评(30%

辅导员及支委根据候选人在考察期间的思想、学习、生活表现,综合进行评价,等级分为优秀、合格、基本合格,优秀记10分、合格记7分、基本合格记4分,优秀比例不得超过候选人总数的30%

★研究生:

1、班级考评60%

班级考评由各班团支书组织实施,班级其他成员参与投票(包括候选人)。

考评等级分为优秀、合格、基本合格,优秀记10分、合格记7分、基本合格记4分,优秀比例不得超过候选人总数的30%(参与投票人数至少需达到班级人数的2/3)。

2、辅导员及支委考评(40%

辅导员及支委根据候选人在考察期间的思想、学习、生活表现,综合进行评价,等级分为优秀、合格、基本合格,优秀记10分、合格记7分、基本合格记4分,优秀比例不得超过候选人总数的30%

六、团学组织推荐

在学院团委、学生会担任学生干部,表现优异者。可由学院团委直接向学院党委推荐,具体实施细则由学院团委负责制定。

七、材料上交时间

1、各班级于53日前将材料上交分管党支部。

2、各党支部于55日前将材料上交学院党委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体育学院党委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2022425

 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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