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生党支部、研究生党支部:
为切实做好学院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工作,根据学院和各党支部的实际情况,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。
一、入党积极分子的基本条件和标准
1、思想积极进步,热爱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,入党动机端正,能密切关注党和国家大事,决心用实际行动积极向党组织靠拢。
2、在日常生活中能够严格要求自己,尊敬师长,团结同学,乐于助人,关心集体,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;有良好的精神面貌和心理素质,有积极的人生态度。
3、能够积极参加学校、学院、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,同学中认可度高。
4、能自觉遵守学校、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,无迟到、旷课、早退等不良现象。
5、已经递交入党申请书3个月以上且通过入党申请人网上培训通关考试。
6、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推荐:
①有违纪行为;
②上学期补考后仍有挂科情况;
③未参加入党申请人网上培训或者虽然参加了但是没有通过通关考试。
二、工作程序
1、产生方式:党员推荐、群团组织推优。
2、决定方式: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。
3、推荐比例:本科年级以各基层团支部人数12%名额比例推荐,研究生以基层团支部人数15%名额比例推荐,四舍五入。
4、各党支部请于4月21日前将名单交至学院党委。
三、具体要求
1、各党支部要充分认识到此项工作的重要性。壮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是保证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后继有人的需要。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,首先要保证入党积极分子的先进性,把好“入口关”。
2、“推荐入党积极分子”工作要在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、充分发扬民主的原则下进行,本着对党高度负责的态度,对照推优标准从严掌握、慎重推荐。
3、推荐入党积极分子时须注意:推荐学生必须是团员,已经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学生不再推荐。推荐入党积极分子预备人选要综合考虑学生各方面表现,尤其是思想政治表现,综合测评成绩也是重要参考依据。
中共三峡大学体育学院委员会
2022年4月1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