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属各单位:
为进一步贯彻落实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》(国办发〔2015〕36号)、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》(国办发〔2021〕35号)和深化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发展需要,现开展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立项申报工作。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立项数量及经费支持
立项总数控制在20项;其中一般项目10项,资助金额为1000元/项,重点项目10项,资助金额为3000元/项。
二、项目指南
1、专创融合研究
2、思创融合研究
3、留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研究
4、创新创业教育与学科竞赛融合研究
5、创新创业师资队伍建设研究
6、“互联网+”创新创业大赛、“青年红色筑梦之旅”活动研究与实践
7、创新创业实践平台(创客空间)建设
8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与就业、创业能力研究
9、三峡大学典型大学生创业案例评析与思考研究
10、其它与创新创业相关的自选课题
三、申报条件及说明
1、凡我校在职专任教师及管理人员均可申报。
2、项目申报负责人应具备较丰富的教学或管理经验,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教育研究能力,同等条件下,优先考虑有创新创业教育指导经验的一线教师立项申请。
3、鼓励跨部门、跨学院合作研究;鼓励开展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融合的教学改革研究。
4、创新创业案例需结合三峡大学创新创业教育情况。
5、项目申报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主持1个创新创业教育研究项目;每位教师最多参与2个项目的研究。
四、申报流程
1、申报教育研究类教师填写《三峡大学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》(见附件1),参研人员(含负责人)不超过5人,《申请书》形式要素不齐全者,不予受理。
2、各单位统一汇总申报项目情况,填写《三峡大学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推荐汇总表》(见附件2)。
3、各单位于2022年5月6日前将申请书纸质稿一式五份、汇总表纸质稿一份提交至创新创业教育办公室(工程训练中心大楼E1202室),电子版发送至cxcy@ctgu.edu.cn邮箱,联系人:李慧;联系电话:6399932。逾期不予受理。
4、创新创业教育学院组织专家评审,评审结果发文公布。
五、项目的实施与管理
1、项目批准立项后,不得更换项目名称、项目单位和项目主持人。
2、研究时间为一年,主要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(必备)、教育研究论文或案例报告;资助费用主要用于论文出版费、印刷费等与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研究项目相关的费用。超出资助金额所需研究经费由各申报单位或个人解决。
3、各项目应参照《三峡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》要求,认真落实项目研究工作的各个环节,确保项目研究取得实效。
创新创业教育学院
2022年4月1日